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场所分为0区、1区和2区。
(1)0区,指正常运行时持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的区域。除了装有危险物质的封闭空间,如密闭的容器、储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外,很少存在0区。
(2)1区,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的区域。例如:油罐顶上呼吸阀附近。
(3)2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的区域。例如:油罐外3米。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粉尘、纤维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场所分为 20 区、21 区和 22 区。
(1)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或长期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0区包括粉尘容器、旋风除尘器、搅拌器等设备内部的区域
(2)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1区包括频繁打开的粉尘容器出口附近、传送带附近等设备外部邻近区域。
(3)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燥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22区包括粉尘袋、取样点等周围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