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使用及操作要求:
①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 ,禁止超载 ,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②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 、行走和停放 。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º。
③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④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⑤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⑥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⑦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重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
⑧回转动作: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⑨起重臂伸缩臂杆动作:不得带载伸臂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