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动火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应佩戴明显标志,如挂牌或者穿反光马甲等,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注意环境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动火,当作业内容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作业人员还要按规定穿戴好防护服装、用品,确保作业过程中的自身安全。电焊作业人员要戴专用的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和护目镜等,如在高处作业时还应系挂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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