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享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相关要求。
一、灭火机理
1. 当七氟丙烷灭火剂喷射到保护区后,液态灭火剂迅速转变成气态,吸收大量热量,从而显著降低了保护区和火焰周围的温度。
2. 七氟丙烷灭火剂的热解产物对燃烧过程也具有相当程度的抑制作用。
二、适用场所
1.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电气火灾。
2)固体表面火灾。
3)液体火灾。
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4)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三、防护区划分
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
3.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四、防护区设置要求
1.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2.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3.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4.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5.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6. 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7.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8. 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9.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